【泰安】 望岳山居B15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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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岳山居B15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资审公告
开标记录 标书代写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招标文件澄清
资格预审结果
招标文件
2024-04-24 15:22:37
望岳山居B15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24 16:02:52

望岳山居B15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Y-GC-****0424-01-01

2.2项目名称:望岳山居B15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该项****经济开发区,东临G3京台高速,南邻**街,北至天平河;

2.4项目概况:望岳山居B15地块项目占地78658㎡,总建筑面积约158328.32㎡,地上建筑面积约114262.14㎡,地下建筑面积约44066.18㎡。全部监理责任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2.5计划工期:项目服务周期共计1095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望岳山居B15地块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含人防)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工程变更均属于本监理范围,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2.7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1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电子标服务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6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538-****1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路128号**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22层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38-****996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建设局招标办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38-****065。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3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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