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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市工伤职工就医需求,合理工伤定点机构布局,不断提高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保障能力,按照《**省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标准,我局组织了评估专家组于2024年4月7日-9日对申请的定点机构开展了实地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及综合评定,现将我市新增工伤定点机构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医疗机构
****医院
(二)新增工伤定点康复机构
****医院、******医院******康复中心)
(三)新增工伤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省恩****公司****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8日
三、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以上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反馈意见。(!)
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qq.com
2、邮寄地址:**市**区福绥街1号********管理处
3、联系电话:0432-****3085 联系人:禚宇佳
欢迎社会各界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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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