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种采购报价评审结果公示
****银行贷款**贫因片区农村扶资试点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项目《采购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蚕种采购进行询价并对报价进行评审,现将本次采购报价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蚕种采购
二、合同编号:****
三、采购规模: 蚕种263本
四、询价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21日**时间17时30分
五、报价单位: **** 、**南****公司、******公司
六、评审时间:2024年4月24日**时间10时30分
七、评审地点: ****
八、评审人员:韦忠登、潘城仕、苏淑英、梁万先、韦殿宝
九、监督人员:马银曼
十、评审结果(拟定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报价:陆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63120.00元)
第二候选人:**南****公司
报价:柒万叁仟陆佰肆拾元整(¥73640.00元)
第三候选人:******公司
报价:柒万捌仟玖佰元整(¥78900.00元)
十一、评审结果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9日
十二、说明:
(一)报价人认为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审结果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社将在收到报价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对**社******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上一级机构投诉。
(二)提出质疑地址及电话: ****(**市**区龙头乡高寿村东升屯),电话:177****1132;
**区项目办监督举报电话:0778—****174。
(三)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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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