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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炭储运和筛分加工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4月23日,****在**市主持召开了****兰炭储运和筛分加工项目(变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前与会人员对该项目整体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勘,检查了工程建设和运营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
验收工作组经过认真、充分讨论,认为:****兰炭储运和筛分加工项目(变更)采取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均得到落实,各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炭储运和筛分加工项目(变更)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兰炭储运和筛分加工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专家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高远 135****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