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秩序,提高技能培训质量,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等政策规定和**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区公开征集技能培训机构,负责承接我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式
技能培训机构向****提出承训申请,****事务局核实申请批准后签约。对于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高、就业渠道稳定、就业率高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优先纳入。
二、征集对象
**区域内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基地、****基地、****中心、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不包括已公开招标技能培训项目)。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质,取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二)具备培训相应专业(项目)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三)培训专业(项目)应在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范围内,具有相应的培训技术标准和教学计划。
(四)遵循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
(五)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同意接受****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七)承诺做好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的保管工作,原始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四、申报流程
具备基本条件有承训意愿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向****提交承训申请,填写《**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并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佐证材料。申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材料(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单位登记证书、占地面积、教室面积、教学资质、培训科目、教学设备、宿舍条件、实习基地等材料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
五、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
六、相关要求
(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须按照“实名制、可追溯”的培训规范要求,完善培训流程,做到实名真实培训,培训全程留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周密组织培训,认真考核评价,同时建立培训信息台账和培训档案,并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留痕,可以采用视频录像照片等形式记载,留痕资料留存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方案、相关教材、课件、试题、结业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绩效说明、培训人员名册及考勤表、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及参加的培训项目等。
(二)****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年度评估。通过实地检查核实、查看原始资料、照片视频和财务凭证、电话回访、不定期暗访等方式,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培训质量低、负面评价高或发现弄虚作假的,移出培训机构名单。
(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将联合人力**和社会保障、财政、**、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报名的培训机构通过审查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报名资质和条件,择优选定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联系部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908
**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培训机构(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培训机构全称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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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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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机构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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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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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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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学许可证号 |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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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证机关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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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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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同时容纳 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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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场地 及设施 |
占地面积 m2 |
建筑面积 m2 |
实训场地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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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教室 (间) m2 |
多功能教室 (间)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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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教室配置 间 |
每间电教室计算机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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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室 (间)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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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厅容纳 (人) |
宿舍容纳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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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教学 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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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情况 |
职 工 人 数 |
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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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授 |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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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人数 |
高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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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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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人数 |
在编人数 |
聘用人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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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申报 培训专业 |
专业名称 |
培训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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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 技师 |
技师 |
高级/A照 |
中级 /B照 |
初级/C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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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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