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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落实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改革推进环评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常环函﹝2021﹞17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3日我局受理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该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1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就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6-****225 联系地址:**经开区德山大道369号
邮 编:415001
| 项目名称 |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经开区海德路9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受理日期 | 2024年4月23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链接 | |
| 告知承诺书链接 |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环境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