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 |
标的 名称 |
坐落 |
租赁年限 |
租赁 面积(㎡) |
年租金 评估价(万元)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竞价步长值 (万元) |
| 1 |
****政府国有资产1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21.3 |
0.3 |
0.09 |
0.01 |
| 2 |
****政府国有资产2-3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42.4 |
0.8 |
0.24 |
0.02 |
| 3 |
****政府国有资产4-7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98.5 |
1.6 |
0.48 |
0.04 |
| 4 |
****政府国有资产8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25 |
0.3 |
0.09 |
0.01 |
| 5 |
****政府国有资产9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24.7 |
0.3 |
0.09 |
0.01 |
| 6 |
****政府国有资产10-11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49.4 |
0.8 |
0.24 |
0.02 |
| 7 |
****政府国有资产12-13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49 |
0.8 |
0.24 |
0.02 |
| 8 |
****政府国有资产14-17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82.1 |
1.6 |
0.48 |
0.04 |
| 9 |
****政府国有资产18-19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41.1 |
0.8 |
0.24 |
0.02 |
| 10 |
****政府国有资产20-24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102.55 |
2 |
0.6 |
0.05 |
| 11 |
****政府国有资产24-26号厅 |
先锋乡先锋村 |
3年 |
40.58 |
0.8 |
0.24 |
0.02 |
备注:
一、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付,分三年交清。
二、使用权转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租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财政局已批准。**资百溢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对转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估价报告》内资百溢资评报字【2024】ZBY100-02号,资产评估结果****财政局备案。
三、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竞标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出租标的特别说明:
(一)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交易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
(二)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亲自实地踏勘,确认了解了出租标的实地现状等,对交易风险充分调查研判;竞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竞租标的现状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竞租人自负。
(三)租赁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提供的文书确定,****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做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意向承租方按《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4月25日08:30起至2024年5月7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08:30起至2024年5月7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7:30(银行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5日08:30起至2024年5月7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先锋乡先锋村
联系人:梅书轩 联系电话:189****3702
七、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网络竞价日期为:2024年5月8日
| 标的 |
竞价时间 |
| 1号标段 |
8:30 |
| 2号标段 |
9:00 |
| 3号标段 |
9:30 |
| 4号标段 |
10:00 |
| 5号标段 |
10:30 |
| 6号标段 |
11:00 |
| 7号标段 |
11:30 |
| 8号标段 |
12:00 |
| 9号标段 |
12:30 |
| 10号标段 |
13:00 |
| 11号标段 |
13:30 |
延迟竞价周期240秒。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四)、标的成交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订成交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八、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方须于报****银行到账为准)****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银行****公司**赤****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103****23117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银行****公司**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00300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银行****公司**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00076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公司**市**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03070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原账户返还竞租保证金。
(四)标的成交后,成交竞租人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租保证金手续(不计息),原账户返还竞租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承租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租赁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的其他情况;
8、承租方未在规**期内缴纳成交款,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承租方向****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签订成交合同,(汇入款项时备注:****房屋租金)
账户名称:****
账号:181********001****4400
开户银行:**阿****银行****公司先锋支行
十、意向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应在系统“身份证明”栏内上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
确认竞得人后****进行资格审查。
地址:阿鲁****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周慧卿
电 话:0476-****050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24年 4月24日
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 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