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

审批
广东-梅州-蕉岭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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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4〕56号

关于**县石窟河新铺段(**村、下南村、**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石窟河新铺段(**村、下南村、**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石窟河新铺段(**村、下南村、**村)耕地保护集聚区综合整治项目》投资概算。
二、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新铺镇**村、下南村、**村。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主要建设规模:在**村、**村、下南村总计2347.14亩范围内(其中农用地总面积2052.61亩,建设用地207.82亩,未利用地86.71亩)。
(二)主要建设内容:平整土地,小田整合改造为**,修筑田埂,对土壤进行改良,清淤沟渠,**农渠、农沟、泵站等排水灌溉设施,新修机耕道及道路配套工程,并配备支撑后续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及提升农田景观的相关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1173.0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773.88万元,勘察费11.61万元,设计费23.23万元,监理费17.48万元,其他费用346.89万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此复。

****

2024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胡班、永岭、张慧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统计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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