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
| 地址:**县梅渚镇九华**北侧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县**镇中港东路中房朗润园 | |
| 项目名称 | 梅渚镇桃园村2024****中心设施建设到村产业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24日10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十字镇建设西**侧 | |
| 投标报价: ****538.15元 | |
| 工期:1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100.00分 | |
| 项目负责人:庞晶晶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234****1524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县慎城镇慎城路与经三路交汇处国宾府6幢一单元108/208商铺 | |
| 投标报价: ****716.45元 | |
| 工期:1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100.00分 | |
| 项目负责人:刘毅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 234****16723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市**区****开发区新石路 B11 号 | |
| 投标报价:****561.7元 | |
| 工期:1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雨婷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苏 232****8669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鑫诚****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市****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司:单位因改变清单或暂列金额或暂估价,清标废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8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万工,联系电话:189****431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87****277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