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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
****环境局,****环境局,各有关环评编制单位:
根据《**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榕环保综〔2021〕46号),现将2024年3月全市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3月全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总体情况
2024年3月,全市共审批环评报告书(表)22个,其中,审批制项目编制质量评分介于48-70分。
编制质量评分不及格的项目为******公司(编制主持人:战友)编制****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变更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废水“零排放”方案及其可行性论证不完善,生产废水核算缺乏依据;②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不同章节前后表述不一致,危险废物暂存间容积的合理性分析不足,蒸发结晶等危险废物种类及数量分析不合理;③废气污染物排放因子分析缺失氯化氢;④环境风险项识别不完善,未测算事故应急池容积及建设要求;⑤缺少企业车间内生产线总平布置功能分区图雨污管网图等。
二处理意见
鉴于******公司在编制《****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公司应立即开展整改,加强质量管控,在3****环境局提交整改报告。根据省市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将启动失信记分机制,****生态环境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环评编制单位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并举一反三,避免再次产生同类问题,强化质量管控,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环评咨询服务水平。
(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工作,对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和处罚,并抄送我局。对于日常考核合格,但被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抽查复核为不合格环评文件的,将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
附件:2024年3月**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日常考核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