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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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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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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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4-24 11: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4-26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邀请招标公告 01 设计 0.5(元)

公告内容

**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事项:**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

2.项目建设地点:**新区纬十四路以南、纬十二路以北,经十一路以东、经十二路以西。

3.项目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44057.19㎡,地上建筑面积31357.19㎡(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9466.92㎡,配套用房1890.27 ㎡),地下建筑面积12700㎡。总户数为 420 户,机动车总停车位264辆。

二、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为一个标段。

2.采购范围:**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

3.服务周期:自中标日起7日内完成**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并出具成果报告。

三、控制价:参照《****委员会关于**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4﹞1140号)下浮不低于50%(在交易系统报价统一按数值小数点后2位填写,如下浮55%时,填写为0.45,下浮60%时,填写为0.40,依次类推)。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结合自身实际,就**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费用自行报价。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一年度经****银行资信证明为准,若未审计完毕,可提供前一年度资料);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以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签订的正式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三项;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及“信用**”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六、要求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一年度经****银行资信证明为准,若未审计完毕,可提供前一年度资料);

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以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为准);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以签订的正式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所有拟派人员均需提供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信用**”网站(www.****.cn)截图。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交单位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后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人。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ggzyjy.****.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24日12:00至2024年4月26日17:00 (时间以互联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不以竞价者使用终端显示时间为依据,各竞标人请于2024年4月26日14时3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登****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http://ggzyjy.****.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竞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含税及其他一切费用)。

3.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单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九、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
地 址:**新区漓江街601号1#楼608室

联系人:张东旭

联系电话:0931-****707

****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信息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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