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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90010/2024-0253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3 |
| 名称: | 关于涛圩镇上游来富村乡村旅游道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文号 : | 江发改审〔2024〕89号 | ||
K0002-0702-2024-164
江发改审〔2024〕89号
关于涛圩镇上游来富村乡村旅游道路建设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乡村**发展,增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同意实施涛圩镇上游来富村乡村旅游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涛圩镇上游来富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乡村旅游道路2000米,宽3.5米。
四、项目总投资2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招标、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同意业主单位对本项目申报的30万以下工程施工项目采用不招标方式,由业主通过****施工队伍。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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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