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炉渣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炉渣处置项目 已由****会议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炉渣处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炉渣处置项目二次
2.2 建设地点:**市**区。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电厂内垃圾焚烧炉内产生的炉渣进行处置处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电厂内;垃圾焚烧炉内产生的炉渣进行处置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建筑市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有形建设采购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上午09时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5.2递交(开标)地点:****服务中心(**回族自治区**市**区文化东街241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有形建设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备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网站,及时查看招标项目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标书代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路499号 地址:**市虹桥街天鹅湖小镇旁**大厦22楼
联 系人:马工 联系人:马丽、王西苑
电 话:0952-****826 电 话:130****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