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第2次)
对外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财政局****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租赁工作的通知》(达市财资产〔2022〕25号)和《****财政局****交易中心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操作细则〉的通知》(达市公共〔2023〕40号)有关规定,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方式
****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市通****图书馆家属院大门口)文化巷21号标的物现场进行公开招租公告。
二、资产状况
| 序号 |
****门市位置 |
面积(㎡) |
竞租底价 (元/年) |
招租年限 |
保证金(元) |
| 1 |
**区文化巷29号 |
38.72 |
12081 |
3 |
5000 |
| 2 |
**区文化巷31号 |
37.69 |
11760 |
3 |
5000 |
| 3 |
**区文化巷33号 |
36.74 |
11463 |
3 |
5000 |
| 4 |
**区文化巷35号 |
35.79 |
11167 |
3 |
5000 |
| 5 |
**区文化巷37号 |
32 |
9984 |
3 |
5000 |
| 6 |
**区文化巷39号 |
5.99 |
1869 |
3 |
500 |
| 7 |
**区文化巷41号 |
29.5 |
8204 |
3 |
5000 |
| 8 |
**区文化巷21-1号 |
22.05 |
6880 |
3 |
3000 |
| 9 |
**区文化巷21-4号 |
67.37 |
10510 |
3 |
5000 |
三、出租用途
意向承租人对出租标的物的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招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
2、不得将承租的房屋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
3、不得经营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危险、高噪音等行业。
4、正确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罐、水电等生活设备,确保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竞租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招租流程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止(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招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2024年5月17日17时00分前须以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231********26406183)。
(3)现场招租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时30分。
(4)现场招租地点:****(西外金兰路299号)5楼会议室。
(5)现场招租方式
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增价方式按照标的物招租底价进行公开竞租,由意向承租人在招租会上现场公开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或100元的整倍数,出价最高者竞得。
注:如本标的物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标的物招租起始价为最终应价,并须在成交当日与****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期限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4日
六、其他
具体招租事宜可致电联系。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1****9518
监督电话:李林136****6170
投诉电话:彭浪135****7167
****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