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视频监控整合采购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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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视频监控整合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最高报价:20万元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1.****园区视频监控整合,基于此单位现有视频监控系统,通过新增网络摄像机、硬盘录像机、CVR储存服务器,维修原有故障监控点位,接入原有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园区的实时监控、远程管理和数据保存回放。
2.采购包含枪机摄像头41个、球机摄像头8个、半球摄像头24个、硬盘录像机1台、CVR储存服务器1台及相应辅材、集**装维修服务。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6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5月17日标书代写
(三)报价地点:**省**市
(四)报价方式:采取现场递交密封至指定地点(报价前请联系来工,0580-****712,告知具体地点)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报名联系人:来工
联系电话:0580-****712
2、需求单位:郑先生
联系电话:0580-****130,156****6500
3、业务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80-****416
4、监督机构名称:**某单位同级纪检部门
监督联系人:曹先生 0580-****319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