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酒钢三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广场铺设火烧板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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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教育局,现对********中心广场铺设火烧板改造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要求:
工程内容:********中心广场铺设火烧板改造工程。施工地点:********中心广场。施工面积314m2,火烧板要求600*600mm,厚度25mm以上。地基铺设砂浆为斜坡式,最低处30mm,最高处80mm。广场为半径10m的圆形。

工程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本次招标所具有相关资质的建筑商。

2.本次工程甲方(市酒钢三中)设有保留底价,各供应商报价如果高出业主保留底价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甲方保留底价为62000.00元。

3.本次工程所有工程设备及材料都由中标企业提供。安全责任由中标方全权负责。

4.工程施工时间按照甲方提供时间表施工,不得私自施工。

5.公告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6日。

6.招标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6日。

7.招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8:00前。

8.文件递交地点:****三号教学楼109。标书代写

9.递交方式:直接送达。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项目参加报价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将按议标处理,只有一家将终止招标。

2.评标原则:****小组共同制定,以最优价法中标。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标书代写必须有具体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方案。

四、合同条款:

1.中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本次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按照规定时间内交付完工。

3.付款条件:合同款由采购人支付,预留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4.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条款付款。

5.本工程为审计项目,工程金额最终以审计金额为准。

五、项目异议处理:

各报名投标商如对本项目有异议,务必于 2024年4月26日17:00 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不提交或逾期未提交将视为对本项目无异议。

六、联系方式 ****总务处。

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139****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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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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