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乌镇镇民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全省统一赋码 | 桐农〔2024〕10号 | |||||||
| 工程名称 | 2024年**市乌镇镇民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求真****公司 | |||||||
| 工程规模 | 低压管道工程:**低压管道24600m;渠系工程:**7080U型渠4932m、7060U型渠350m、90105U型渠道218m、渠道拆除18918m及配套构筑物;**、拆改泵站共计5处;田间道路工程:**水泥路5500m2、**砂石路3400m2、下田台阶和道路绿化;生态工程:**8580型生态渠道515m;标识标牌等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市****公司 | **市****公司 | **市****公司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268.00元 | ****5638.00元 | ****6846.00元 | ****4526.00元 | ****3766.00元 |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 能力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项目负责人 | 李金金 | 张艳霞 | 沈晨红 | 劳晓婷 | 吴世浩 |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浙133********04239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03290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15827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03639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浙233********15244 | |||
| 工期 | 400日历天 |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
| 评标情况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 浙****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二第(3)款要求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4.2.3符合性审查第未通过情形第(3)款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业绩未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一第(4)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4.2.3符合性审查第未通过情形第(3)款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市****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业绩未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一第(4)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4.2.3符合性审查第未通过情形第(3)款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4.4.3商务评审不合格情形第(3)款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市****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业绩未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一第(4)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4.2.3符合性审查第未通过情形第(3)款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业绩未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一第(4)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4.2.3符合性审查第未通过情形第(3)款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开标时间 | 2024-04-24 10:30 | **** | ||||||
| 公示日期 |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8日 | |||||||
| 备注 |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年**区大桥镇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标项一);**市****公司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年**市高桥街道高标准农田(粮功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市****公司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年**县秦山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公司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县陶庄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公司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2021年**区章安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监督电话 | ****农业农村局:0573-****5586 ******管理科:0573-****8923 |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相关规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