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医院部分血液标本及病理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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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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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部分血液标本及病理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部分血液标本及病理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废标理由: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部分血液标本及病理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毛明灯
评审专家: 林秀钦 、 林春 、 孙丽清 、 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部分血液标本及病理标本外送检验服务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均合格。

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7.2条第(2)款技术中“1、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若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的规定,福****实验室有限公****检验所有限公司未在其投标文件中完整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评审项18)★13、本次采购所需的血液标本及病理标本外送检验项目清单及价格”所列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2条第(6)款中“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规定的情形,****委员会评议,福****实验室有限公****检验所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废标。

4、采购结果确**期:2024年04月24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青口镇**西路40号

联系方式:137****1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花园1#楼10层05、06室

联系方式:0591-****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晴、何丹萍、林鹭、陆燕云

电话:0591-****6679

****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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