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财政厅 **** ****总局****税务局 ****银行****分行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综〔2024〕2号)、《****关于修订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2〕51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2023版),现将****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1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厅****监督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5月11日下午17点)。
提示:本评估结果仅作为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依据和参考,与该矿业权是否出让之决策无关。
通讯地址:**省**市**区望景路3******厅****监督处
邮政编码:030024
联系电话:0351-****669
附件:评估报告摘要、主要参数表、矿业权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zip
****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