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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265625A | **市**区仙女镇**路2号津翠园8幢 | 87.57(均分制) | ****913.96元 |
| 服务类 |
| 名称:**体育休闲公园、仙女游园及银河之春公园公共绿化养护管护服务。 服务范围:**体育休闲公园、仙女游园、银河之春公园、斗芳园、三友园、****体育场南侧绿地、仙女游园三角绿地及芒稻船闸绿地。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6个月,养护开始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
叶士贵、吴骏雄、章素琴、薛鹏玲、周晓鸣
由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仙女镇**北路70号
联系人:滕维林
联系电话:138****9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云**路100号信安大厦B座506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132****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宇
电话:132****8899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