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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土地证号):闽(2020)**县不动产权第****037号,权利人:****,坐落:****园区****基地,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5417平方米。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017-38号地块:容积率:≥1.2且≤1.8,绿地率:≤20%,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容积率:≥1.2且≤3.0,绿地率:≥10%且≤20%,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40米。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2且≤1.8,绿地率:≥10%且≤20%,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30米。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1日(共1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县鹏源街10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间有关利害关系人可至我局查阅详细图纸,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小王,联系电话:0595-****0171。
******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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