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东桥镇卫生院口腔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口腔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名称:高速气涡轮手机,45角阻生牙机头,富士I玻璃离子,玻璃离子水门汀等;

品牌:NSK,皓琪,而至富士,沪鸽,**大学等;

规格型号:Pana-Max2 M4,HQ-G460AX,35g粉25g液,粉剂15g+液剂12g,15ml/瓶等;

数量:10把、2把、2套、2套、2瓶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南路城投大厦7楼,联系电话:0564-****95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桥镇**杠村X006县道

联系方式:0564-****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南路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64-****950

2024年4月25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