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1800万吨锂云母尾矿及年选200万吨钾钠长石矿项目(一期年处理1800万吨锂云母尾矿)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奉**上富镇,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59′27.936″,北纬28°38′37.616″。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827.037亩,主要包括基础分离车间、深加工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综合办公楼、职工楼等建筑;购置水力分级机、高梯度磁选机、棒磨机、真空过滤机、浮选机、烘干机等主要设备。并配套建设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等设施。项目一期外购锂云母选矿尾砂为主要原材料,经筛分、磁选、浮选、脱水、烘干等工序生产碱性长石、酸性长石粉、细长石粉、磁选砂、光伏石英精砂及电子玻璃砂。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及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分析计算等预测评价本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并针对这些影响提出减缓措施,使工程建设与当地的环境保护和城镇规划相协调。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省**市奉**上富镇八角亭路49号
联系电话:198****1268
联系人:陈总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县****大道**莱茵美郡3栋1012室
联系电话:152****9188 邮箱:****@qq.com
联系人:周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站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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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