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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小额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书
兹有招标人为****的崇贤街道地铁15号线停车场安置房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招标编号:****)现予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的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招标人:0571-****1182、行政监督部门:0571-****3566,接到投诉或持有异议的电话,招标人应在本次公示结束前与行政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反馈情况。
工程简况: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工程名称 | 崇贤街道地铁15号线停车场安置房项目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 | 工程地点 | **省-**市-临平区 |
| 建设规模 | 崇贤街道地铁15号线停车场安置房项目概算2.93亿元 | ||
中标候选人相关情况: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价格 | 投标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 1 | **** | 节能评估收费按《****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4号文件的进行计算,根据附件《降低后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收费基准标准》在计算收费时第一档计费基准标准按100%计取,第二档(含)起每档按50%的计费基准标准进行计取。 3.能效测评按节能评估收费的70%计取,能耗监测收费按节能评估收费的50%计取(服务期为两年,从接入时间起算)(保障性住房等特殊项目根据相关文件计取)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公示单位(招标人):****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