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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供应商:
我公司受**** ****医院委托,就该单位采购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作如下调整:
一、评分标准中:原“(一)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及履约能力比较:(4)获得苏****管理局评选的相关荣誉证书比较:A级证书得2分,A级示范单位得4分,最高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修改为:“(4)获得市级及****管理局评选的相关荣誉证书比较:A级证书得2分,A级示范单位得4分,最高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
****医院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0512-****4933
2、****公司:
**** 联系人:华 琤/左 鑫。
联系电话:0512-****5617 传真:0512-****3553
地址:**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邮编:215005
以上内容如与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