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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攀住规建发〔2015〕23号)的要求,我局对享受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人员进行了年度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办公室如实反映。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8日。联系电话:0812-****309。
附件:米**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审核名单 (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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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