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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4-25 20:55
| 90天 |
| 0元 人民币 |
| 元 |
| 综合评估法-水利水电-监理 |
|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陈庙河、会亭河、青石河、曹家河、**庵)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项目编号: ****) 项目,做如下澄清: 原文件中: (一)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现澄清为: (一)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乙级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文件中涉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二)初步设计成果文件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特此澄清! **** 2024年0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