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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2024年度广告标识供应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公司
地 址:**市**区安岭二路99号1001室之二
被投诉人1:****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市子才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8号楼8层
被投诉人2:****医院
地 址:**市**区**南路219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4年3月29日接收****集团有限****人民医院2024年度广告标识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标准中的“应急方案”、“售后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供货方案”评审因素均未进行细化和客观量化,均采用横向比较评分。本机关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属实,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