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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区新店镇厦坊路18号(现**路18号)1#楼1层A区厂房 | 726,000.00元 | 93.35 |
采购包1(集镇环境整治核心区改造及公共空间设计):
服务类(****)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岭镇集镇环境整治核心区改造及公共空间设计 | **县南岭镇,主要包括户外景观设计和建筑装饰设计 | 根据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项目要求,依据本项目建筑的使用任务、性质、功能、南岭镇当地情况及项目实际建设资金,结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策文件等标准进行设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1、概念方案文件 签订合同、获取基础资料、收到第一次付费后10个工作日;2、方案设计文件 概念方案确定后10个工作日;3、施工图设计文件 方案设计文件确定后20个工作日。备注:成交人开展每阶段设计工作应取得采购人书面指示,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意见并书面反馈成交人,作为成交人后续设计工作的依据,采购人确认所需时间不在设计工作时间内。 | 项 | 本项目应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等进行设计实施。 | 726,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世凌 |
| 评审专家: | 李冰 、 章亚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通知书上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1.5%)。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 号: 135********03955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集镇环境整治核心区改造及公共空间设计:1.08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岭镇西溪村6号(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147****5455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桂洋镇桂洋村751号
联系方式:173****27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晓梅
电话:173****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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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