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遂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审批
江西-吉安-遂川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 文 号: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成文日期: 2024-04-11
标 题: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有 效 性:
标 题: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恳请核准****电站项目的请示》(吉市发改能源综合字〔2024〕9号)、《****关于核准****电站项目的请示》(国家能源赣规划〔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有关规定,****政府****中心完成了****电站项目核准的评估。经研究,现就****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抽水蓄能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省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提高**电力保障能力,提升电网安全稳定水**运行经济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等文件,同意建设**抽水蓄能项目(2305-360000-04-01-922190)。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位于**市**县大坑乡、五斗江乡境内。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的单级立轴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发电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以及配套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773963.86万77.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54792.****.5万亿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项目资本金由****全额出资。

五、项目以50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送出工程由国****公司出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及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7203XS****342号)、《****委员会关于****电站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普通程序备案表》《****总院关于印发的函》(水电规水工〔2024〕87号)等。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备案。未完成报建及备案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能源局派驻监管****管理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限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电站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材 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 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其他事项中预备费等如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省公共**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