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黔东南州本级“树种结构调整”项目建设,****财政局关于对《****关于审批州本级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树种结构调整)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该项目拟按“先建后补”方式进行实施。****林业局《工作提示单》,明确了项目实施县、乡(镇)、村及实施内容与规模。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现在相关县的乡(镇)、村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申报。申报规模达到项目建设规模后不再接受申报。
一、申报主体
农户(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社、村集体、企业等。
二、申报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15日。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在**县彦洞乡、平秋镇实施树种结构调整(锥栗种植)2500亩。
(二)在**县计划加宜村、定威乡格览村实施树种结构调整(实施人工纯林改造行动、森林景观提升行动、特色林业产业扩面提质行动、退化林分修复行动等)500亩。
四、申报程序
本项目采取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申报主体提交项目申报书(参考提纲见附件,****林业站提供),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项目申报书经****林业局审核同意后报****评审择优立项,公示建设主体。
五、补助标准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助、森林质量提升补助、油茶和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补助标准为800元/亩。
六、相关要求
(一****农场、农户(大户)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申报主体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二)项目建设用地无纠纷,符合相关的林地管理要求。
(三)项目不能与中央、省级财政其他项目重复申报。
(四)项目实施完工与验收需在本年度10月底前完成(收集提供相关施工图片)。
(五)项目完工后,****林业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并形成自查验收报告提请****组织核查,州级核查通过后对实施主体按补助标准兑现。
附件:项目申报书编制参考提纲(电子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4日
联系单位:****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85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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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