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4-26
2023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东镇小东分场、酒花分场、苗岗子分场施工 (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2023年**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东镇小东分场、酒花分场、苗岗子分场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代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4月25日****交易中心(**市**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评标结束,****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以及评标情况
|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评标情况(得分) |
| 第一名 | **** | ****132.2 | 最新国标及国标以上的行业标准 | 213 | 91.2 |
| 第二名 | **市百威****公司 | ****608.06 | 最新国标及国标以上的行业标准 | 213 | 79.25 |
| 第三名 | **苏****公司 | ****995.52 | 最新国标及国标以上的行业标准 | 213 | 77.38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市百威****公司 | **苏****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国健玉 | 任红佳 | 侯建佳 |
| 证书 | 无 | 无 | 无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市百威****公司 | **苏****公司 |
| 资格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4月29日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16-****038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办公室
地址:**市**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416-****872/73
传真:041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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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