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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评审因素和标准商务部分
| 商务部分(20分) |
企业实力 |
6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计2分,计满6分为止。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不计分) |
| 类似业绩 |
12分 |
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计4分,计满12分为止。标书代写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 文件编制 |
2分 |
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现更正为:
| 商务部分(20分) |
类似业绩 |
18分 |
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计6分,计满18分为止。 (须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文件编制 |
2分 |
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