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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公示
为认真开展全区治超工作,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巩固治超成果。根据《交通运输******部****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和《****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沾区政办发〔2020〕8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货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双超”)的源头治理,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双超”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区年产量50万吨以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双超”积极举报。
**区50万吨以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
1.**曲煤****公司
2.****集团有限公司
3.****公司
4.**市沾****公司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装载货物总量 | 源头监管方式 | 备注 |
| **曲煤****公司 | **街道 | 220万吨 | 巡查 | 焦煤 |
| ****集团有限公司 | ****办事处天生桥 | 60万吨 | 巡查 | 焦煤 |
| ****公司 | **街道 | 50万吨 | 巡查 | 合成氨 |
| **市沾****公司 | **街道 | 100万吨 | 巡查 | 煤 |
**区治理车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