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石艺家珠宝有限公司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项目详情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略)
项目名称 **市金(略)
建设地点 **省**市长安镇乌沙兴四路1号701室
建设单位 **市金石艺家珠宝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市深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市金石艺家珠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54RHGT2E)位于**省**市长安镇乌沙兴四路1号701室,占地面积450m2,建筑面积450m2,主要从事银首饰的加工生产,年产银首饰12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项目拟将注蜡、浸渍、烘烤、抛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有机废气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抛光工序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未收集到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产生量非常小,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生活污水:项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级标准的较严值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市长安和长**区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市长安和长**区合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加强维修保养,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贡献值较小。固废:(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蜡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主要成分为银,存在一定的利用价值,收集后交外售给其他企业。(2)危险废物,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环氧树脂胶罐、废水晶、废空压机油等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大气:项目拟将注蜡、浸渍、烘烤、抛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有机废气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抛光工序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未收集到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产生量非常小,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生活污水:项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级标准的较严值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至**市长安和长**区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市长安和长**区合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同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加强维修保养,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及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贡献值较小。固废:(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蜡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主要成分为银,存在一定的利用价值,收集后交外售给其他企业。(2)危险废物,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环氧树脂胶罐、废水晶、废空压机油等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示时间 2024-04-26
联系人 **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 **市长安镇(略)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略)(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略)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略),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