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发改投审〔(略)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遂溪县城区道路排水防涝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遂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要求审批遂溪县城区道路排水防涝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遂城综函(略))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略):
一、为完备我县城区排水排污管网及道路沿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我局原则同意遂溪县城区道路排水防涝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项目代码:(略)-04-(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湛江市遂溪县遂城街道。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北四路、文澜村文仓路文利小区规划道路、城北村道路、智思路、智教路、乐山路、源水河周边道路交叉口、银河路东延段道路、滨河北路、新华路及 207 国道遂一中路段等11条道路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功能进行提升。新建污水管网总长约9115米,管径DN300~DN800,采用双高筋增强聚乙烯(HDPE)缠绕管;雨水管网总长约7055米,管径DN800~DN15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给水主管长约6855米,管径DN110~DN300,采用球墨铸铁管;改造恢复路面约(略)平方米,完善道路交通、路灯及其他配套设施。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略)
(略)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申请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你单位根据本文件与有关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九、请按照批准的估算总投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限额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略)
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公开方式:(略)
抄送: 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遂城街道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1号)、《广东省实施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略)等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监理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并必须选择有相关资质的正规单位进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