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 **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 正常 |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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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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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名称 |
**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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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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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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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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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塘厦镇环**路与高丽六路、高丽七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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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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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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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已由****发展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水电三局电子智能制造生产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市塘厦镇环**路与高丽六路、高丽七路交汇处。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1)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市塘厦镇环**路与高丽六路、高丽七路交汇处,用地面积为101455.0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M1(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4.0,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最大高度≤60米;总建筑面积约45.89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40.52万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实际情况为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2.4.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详细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2.4.2 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完成全部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且本工程竣工结算、决算经委托人及相关方确认并完成备案之日止。 2.4.3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951.5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土建专业)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25.html)标书代写 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https://credit1.****.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10时00分(**时间,下同),****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4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10时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标书代写 4.2.1 投标人****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具体****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代写 4.2.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时45分至2024年5月20日10时00分;地点:****中心第03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69-****76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88号5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0-****8089 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市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B座1601-1606室 电话:0769-****7622 招标监管机构:**** 地址:**市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B座1601-1606室 电话:0769-****762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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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完成全部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且本工程竣工结算、决算经委托人及相关方确认并完成备案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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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投标限价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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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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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土建专业)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④投标人在****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25.html) 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https://credit1.****.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标书代写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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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s://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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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2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5-20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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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5-20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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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开标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2024-05-20 10:00:0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中心第03开标室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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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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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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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市塘厦镇塘厦大道中新园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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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150****7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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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路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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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剑波 |
联系电话 |
135****7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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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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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69-****7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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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责任人 |
杨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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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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