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档案馆(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档案文化宣传——开展档案宣传活动项目采购任务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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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档案文化宣传——开展档案宣传活动项目采购任务书

为做好2024年度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围绕“6﹒9”国际档案日及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宣传,****档案馆(省方志办)推出“聆听历史回响 传递档案声音——京津冀兰台读档活动”、档案文化视频宣传展示、开展档案方志文化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质量与效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文化宣传——开展档案宣传活动

二、项目报价

本次采购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超过本限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要求

1.6月9日前,开辟“聆听历史回响 传递档案声音——京津冀兰台读档活动”专栏。

2.5月底前,围绕“答卷——**冬奥会 冬残奥会**成果展”“历史见证 工业之光——**省工业遗产档案展”“坚守——**省思政课教学辅助系列微视频”完成档案文化视频剪辑制作。

3.6月9日前,完成档案文化进校园传统装帧体验活动策划设计、现场布置、物料采购及拍摄、宣传等。

四、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5月1日19时(以收件时间为准)

六、公司资料提交方式

通过邮寄或上门交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报送至**省**市**区中**路469****档案馆(省方志办)(收件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11-****3854),未作密封盖章处理和逾期送达的文件将视为无效。

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包括:采购供应商资料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相关业绩、服务方案(至少包括服务内容、服务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限、保密等事项)、报价单,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单位签章。其中报价单需单独密封加盖单位签章。

经择优筛选后,我单位将主****公司洽谈,****公司不再通知,****公司的材料恕不退回。

七、联系事项

咨询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1-****3854(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报价单(样表)


****档案馆

(****)

2024年4月26日


报价单(样表)


项目名称

档案文化宣传——开展档案宣传活动

报价单位

报价单位全称(公章)

报 价

分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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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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