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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10万吨负极一体化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 |
| 版本:201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 0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 ||
| 污染影响类 | 工程性质 非线性 | |
| 云****工业园区 | ||
| ****保护局 | 环评审批文号 大环审〔2022〕1-12号 | |
| 2022-05-12 | ||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 3000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71 | |
| **阳光****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1956302 | |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2923MA7EAA9YX7 | |
| **加****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805077B | |
| 2023-03-10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3-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4-24 | |
| 网站 https://www.****.com/gs/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4-26 | |
| 1 | 1座隔油池容积不小于2.4m3,1座化粪池容积不小于36m3,1****处理站处理规模36m3/d,循环水池5座,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2500m3,消防水池1360m3。 | 生活污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各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该部分废水经收集后连同初期雨水进入****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标准后作为二次利用水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 设置1个容积为3m3的隔油池,5个,总容积为211m3的化粪池,1套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站;2套石墨化冷却循环水系统,1套脱硫喷淋系统。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3200m3,1个事故应急池容积1900m3。 |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标准,回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石墨化循环水系统的冷却水和脱硫喷淋废水,均作为二次利用水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 达标 |
| 1 | 集气罩收集进入中央集尘系统,中央集尘系统设置集中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 车间粉尘、石墨化过程产生的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石墨化烟气中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半成品混批车间内产尘点均采用除尘滤筒过滤后在车间内排放;石墨化车间内分别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针对产尘点设置集气收集管道;石墨化烟气设置1套脱硫系统+40米高排气筒;成品车间投料及包装出分别设置3台和1台单机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汇入1根29米高排气筒 | 项目车间内有组织粉尘和石墨化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石墨化烟气中颗粒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2号石墨化车间内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74.43%。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标准限值要求 | 达标 |
| 1 | 理布局生产设备,严格落实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 达标 |
| 1 |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一般防渗区: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简单防渗区:化粪池、隔油池、车间及其他区域。运营期按各分区防渗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 是 |
| 1 | 是 |
|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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