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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后拟接交资产负债及重整期间经营状况
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省招标投标条例》、《****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有关规定,现拟对****破产重整后拟接交资产负债及重整期间经营状况审计项目实施招标,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重整后拟接交资产负债及重整期间经营状况审计项目
四、招标内容:对****截止2024年4月25日拟接交资产负债,以及2021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重整期间经营状况审计服务,并形成完整的审计报告,对确认国有资产提出意见,制定移交方案。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事务所,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竞价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6、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八、特别说明:
1、资格文件应在报名时限内一次性上传,如超过报名时限上传、审核后修正上传的一律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2、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均以上传的资料文件为准,版面清晰完整。若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清楚、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资格审查时以上证件发现缺漏视为无效投标。
3、为了防止恶意低价竞争,竞价结束后采购人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恶意低价竞争倾向的,可要求投标人在1个小时内提供合理说明和保证履约承诺,如不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者其材料不能合理说明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九、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人满足招标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标书代写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十、投标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2024年04月27日15时00分至2024年04月27日17时00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蓉 电话:093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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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