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富屯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光泽段(二期)勘察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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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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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富**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段(二期)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04月25日08:30时****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开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闽江富**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段(二期)勘察设计
招标人:****
建设规模:工程估算总投资30475.85万元。(最终的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后**费为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陈方(主任专家)、李字平、郑志芸、孙振其、张智林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废标原因
1 **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采用打印或签名或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2.1.1条款。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卢聚材
注册证书编号:闽G909-00515
投标报价:****096元;大写:捌佰叁拾肆万伍仟零玖拾陆元整
服务期限: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可研工作;(2)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3)根据招标人需求,应提供技术指导等后续服务。
5、公示时间
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8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水利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路39号
联系人:沈忠伟
电话:182****111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大楼3单元1210室
联系人:官女士
电话:153****5533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水利局
地址:**县217路122号
电话:0599-****56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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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〇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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