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南城区防涝排水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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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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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区**区防涝排水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7日 16: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05月1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预算金额 ¥13.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春梅
项目联系电话 0724-****745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大道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586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春梅 0724-****745

项目概况

**区**区防涝排水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F08)-D14

项目名称:**区**区防涝排水项目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区**区防涝排水项目提供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周内提供抽检计划,现场检测后2周内提供抽检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2)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类、金属结构类乙级及以上,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方式:至****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年内缴纳社保和税收的承诺或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不转包分包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且须清晰可辨)。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前来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 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有关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6%(工程项目为2%)给予评审优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大道99号

联系方式:137****5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A1栋13楼

联系方式:王春梅 0724-****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梅

电 话: 0724-****74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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