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街北1-5号经营权
| 17.72100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约364.64平方米 |
| 2024-04-28 |
| 2024-05-13 |
| **区**街北1-5号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李先生|联系电话:0578-****165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产权人:**市****公司 土地证号:丽国用(2014)第24585号 房产证号:丽 房权证 **区 字第****3256号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是。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精装修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经营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屠剑晖 |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8-****023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街北126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7.721000 万元/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金17.721万元/年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结算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方。 | 出租用途 | 仅限经营茶馆,茶叶茶具销售,茶叶、茶具、茶文化展示及推广;一楼主要用于经营茶叶、茶具、茶文化展示及推广展示厅,茶叶茶具销售,并接待散客对外经营。二楼主要用于经营茶馆。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成交租金的20%收取(四舍五入到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租赁关系终止时,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 2、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率详见报名附件特别约定事项。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结算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方。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8、承租方与出租方原则上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9、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0、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1、经营范围:仅限经营茶馆,茶叶茶具销售,茶叶、茶具、茶文化展示及推广;一楼主要用于经营茶叶、茶具、茶文化展示及推广展示厅,茶叶茶具销售,并接待散客对外经营。二楼主要用于经营茶馆。 12、转租限制:本项目,严格按照招商运营方案实施管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租。 13、营业时间为早上9:00—晚上23:00,经营期间买受人需配备充足的服务人员,保障有序、安全的开展经营活动。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堂经理、茶艺师、解说员、服务员等。 14、标的房产已完成装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改变原装修风格、布局等,如确需改变的,需书面向委托人提交申请及修改方案,委托人批准后方可改变。租赁期内,买受人添加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租赁期满归委托人所有并不作任何补偿,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房产及装修受损失的,买受人需照价赔偿。 15、拍卖成交后,在使用期间买受人应当根据消防安全的需要,配置合格的、相应种类、 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同时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16、租赁期内因国家、城市发展建设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或提前收回租赁标的,应提前30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搬离,对承租人不作其他任何补偿;已缴的租金按实结算后不计利息退还承租人。 17、承租人须于委托方要求前开业(试营业)。 18、承租人在经营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停业歇业,须做好对游客散客的接待。 | ||||
| 租期 | 交付之日起至2028年1月1日止 |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报名者应是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名者如是自然人的,则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办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标书代写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标书代写 |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在项目成交,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0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3、挂牌期满后,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设定的延期周期数延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山茶借闲茶空间委托经营协议-签约.doc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578-****165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市**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LS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