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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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略)公告 有效期: (略)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略)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略)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查看

食品安全抽检,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略):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查看

食品(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查看

食品安全抽检,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略):否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查看

食品安全抽检,具体(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查看

食品安全抽检,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限食品抽检)。本项(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8时(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略)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对确需开展、按规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的采购活动,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业务无法开展的,可在其他平台或本公司进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北陵大街19号中汇广场A座3(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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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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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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