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南浔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项目详情
****环境局2024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4-04-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环****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130 传真:0572-****504

通讯地址:**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16万不锈钢装饰板,10万套电梯配件,400万套电机盖及150万套物流机械配件项目

**市****工业园区

****

******公司

企业拟对已实施的年产20000吨压敏胶项目进行工艺优化提升,调整稀释剂种类和比例,进一步优化有机废气收集处理工艺,提升改造废气处理设施。本项目实施后,共形成年产溶剂型压敏胶13000吨,水性压敏胶3000吨,医用热熔压敏胶4000吨,同时取消年产3000万吨平方米光学薄膜项目生产线。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根据公众参与说明,项目环评公示期间依法开展了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

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酸雾经三层喷淋装置(其中铬酸雾采用喷淋塔凝聚回收法,其他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塔吸收法)处理后通过4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DA017);喷塑粉尘通过脉冲滤筒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尾气经一根45m高的排气筒(DA018)排放;固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至一套换热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一根45m高排气筒(DA019)排出;天然气燃烧废气:脱脂槽、烘干烘道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后通过单独一根45m高的排气筒(DA020)排放;固化烘道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后与固化废气通过同一根45m高的排气筒(DA019)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建立分类收集系统,生产废水根据废水性质按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铜废水等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全自动化学镀镍线产生的含镍废水和全自动镀铜镍铬生产线产生的含铜废水经预处理后直接进入三效蒸发器处理,其余废水分质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中水回用处理系统,经膜系统深度处理后淡水部分回用、部分排放,浓水进入三效蒸发系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滤芯、废槽液及槽渣、有毒有害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等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