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旺辉牲畜饲养场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融水县旺辉牲畜饲养场
2、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融水镇东良村灯盏岭
3、项目性质:**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场地占地23亩,猪舍8栋,化粪池1个,管理室1个,发酵棚1个,饲料塔5个,建成后年存栏7000头育肥猪,年出栏14000头育肥猪。
5、项目总投资:930万元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
https://pan.**.com/s/1YMi62kZStK2_1b0WNV0YIA?pwd=hvxr 提取码:hvxr 。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指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https://kdocs.cn/l/cpNNpIketGuJ。
五、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至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融水县旺晖牲畜饲养场
通讯地址:**市**县社冲乡平村村民委平村屯101号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89****0658
联系邮箱:****@qq.com
环评单位:****
联系人:梁工
通讯地址:**市新柳大道111号**智埠大楼20楼2201单元
联系电话:177****6329 联系邮箱:****@qq.com
融水县旺晖牲畜饲养场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