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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
拟用海公示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政府关于印发《**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拟用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
二、项目概况
****开发区**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位于**省**县博厚镇大雅村东北侧马袅湾海域。项目用海类型一级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二级类为**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16.6217公顷,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32.5410公顷,港池、蓄水等34.2884公顷,非透水构筑物11.3936公顷。具体用途为金牌港配套码头及引桥、航道、港池和防波堤。项目用海范围占用自然岸线541.1m,用海总面积为94.8447公顷,拟出让用海期限30年。海域使用金征收方式为一次性征收和按年度征收。
三、海域使用者
通过公开招投标,挂牌成交的竞得人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
联系地址:****县委大院招待所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139****5910
Email:****@126.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