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林山乡姜坞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一批公开挂牌转让公告及竞价规则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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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略)

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受**县林山乡姜坞村股份经济**社委托,对集体资产**县林山乡姜坞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一批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一、对外转让资产/权益的概况

标的共2个地块,位于**县林山乡姜坞新村(麻雀垅)。

序号

位置

用途

占地面积(平方米)

转让费(元)

竞价保证金

1

2023-1号地块

农村住宅建造

80

49920

均为5万元

2

2023-3号地块

农村住宅建造

120

74880

二、(略)

1.经营范围:(略)

2.竞价保证金:此次标的的竞价保证金均为5万元,保证金不计息。未成交的自竞价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者的竞价保证金可在交清所有费用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3.转让费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略),转让费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此次标的的履(略),履约保证金需在成交公示结束后签订合同前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不计息。

5.转让标的目前处于:(略)

6.成交原则:采用线上(网络)竞价的方式,出价最高者(略)。

三、其他事项揭示:

1.竞价人必须是拥有姜坞村户籍村民,且报名资格需通过林山乡政府初审(需符合一户一宅)。

2.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不允许存在欺骗、串通或其他恶意竞价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竞价人竞价资格,没收竞价保证金,已中标的则视为无效,收回中标地块,并依法(略)。

3.竞价人确认中标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需与转让方(**县林山乡姜坞村股份经济**社)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则视为弃权,交易中心依法没收其竞价保证金;竞价人签订合同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姜坞村股份经济**社付清标的成交款,逾期未付,则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4.竞价人中标后主动弃标的,转让方有权视情况按投标额高低顺序与报价次高的竞价人签订合同或另行处理。

5.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林山乡姜坞村村庄规划》的要求,经镇(略),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一年内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

6.位置选择完成后择位权自动转为选中地块的使用权。

竞价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意向竞价人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并向农交中心(略)(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件)。递交地址:**市府东街208号213室(**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温馨提示:钱包支付需要保证钱包子账号里面的钱是足额的,在钱包支付(略),必须使用注册时的银行卡对钱包账号进行充值。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保证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我的项目(略)间前尽早汇入资金,完成保证金支付。

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自即日起到2024年5月9日17时整止,2024年5月10日上午11时00分整整在**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http://(略)com/)。

详情请见::http://(略)com/

咨询电话:(略)

**县林山乡姜坞村股份经济**社

(盖章)

**市两山生态**管理有限公司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4日

**县林山乡姜坞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一批

公开挂牌转让竞价规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经(略)

二、挂牌竞价,是指竞价信息披(略),产生符合条件(略),以多次报价等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价格及受让方的交易方式。挂牌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竞价人应详(略),实地堪察本次公开标的全面情况,并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挂牌竞价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规则,有疑问的(略),竞价(略),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和本规则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人可以自行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若委(略),代理人必须出(略)。

五、本次挂牌竞价转让的标的具体如下:

标的共3个地块,位于**县林山乡姜坞新村(麻雀垅)。

标的(略)

序号

位置

用途

占地面积(平方米)

转让费(元)

竞价保证金

1

2023-1号地块

农村(略)

80

49920

均为5万元

2

2023-3号地块

农村住宅建造

120

74880

转让条件

1.经营范围:(略)

2.竞价保证金:此次标的的竞价保证金均为5万元,保证金不计息。未成交的自竞价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者的竞价保证金可在交清所有费用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

3.转让费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转让费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此次标的的履约保证金均为5万元,履约保证金需在成交公示结束后签订合同前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保证金不计息。

5.转让标的目前处于:(略)

6.成交原则:采用线上(网络)竞价的方式,出价最高者取得转让权。

其他事项揭示:

1.竞价人必须是拥有姜坞村户籍村民,且报名资格需通过林山乡政府初审(需符合一户一宅)。

2.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不允许存在欺骗、串通或其他恶意竞价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竞价人竞价资格,没收竞价保证金,已中标的则视为无效,收回中标地块,并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3.竞价人确认中(略),需与转让方(**县林山乡姜坞村股份经济**社)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则视为弃权,交易中心依法没收其竞价保证金;竞价人签订合同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姜坞村股份经济**社付清标的成交款,逾期未付,则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4.竞价人中标后主动弃标的,转让方有权视情况按投标额高低顺序与报价次高的竞价人签订合同或另行处理。

5.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林山乡姜坞村村庄规划》的要求,经镇里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一年内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

6.位置选择完成后择位权自动转为选中地块的使用权。

六、(略)(网络)竞价期间报价的增价幅度为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

七、报名时须(略)。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得人付清转让费和履约保证金后(提供票据复印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按《**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扣除或免收交易服务费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竞价开始时间及转让费的支付:

1、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转让费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具体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3、如转让方逾期未能交付给新受让方使用的,新受让方可选择终止本次现场竞价成交的《成交确认书》。《成交确(略),转让方退还新受让方竞价成交转让费(不计利息),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新受让方也可选择等待标的交付,房屋主体工程建设时间自标的交付后次日起开始计算。

九、转让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转让期间的相关税费由受让人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

2、(略),受让方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独立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3、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略)策调整或征收、拆迁改造,应视同合同期满终止转让行为。

十、交易手续费:根据《**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竞价会免收交易手续费。

十一、意向竞价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为无效报名人不能参与竞价会:

1、意向竞价人未在报名表上签名或盖章的;

2、报名表填写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3、未报名、未缴足保证金的;

4、其它按规定应属无效的。

十二、挂牌(略):

1.将挂牌标的、起挂价、报名要求等内容在交易市场及相关媒体公告。

2.意向竞价人在规定时间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保证金。

3.所有意向竞价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根据标的起挂价在报名表内填写自己认可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挂价)并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将报名表上传。

4.意向竞价人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提交报名表内的报价应当等于或高于标的起挂价。如果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前,无意向竞价人提交有效(书面)报价的,则取消该标的竞价会。

5.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按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单的报价成交,该意向竞价人为竞得人。

6.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包括当时最高报价者)或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报价的,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电子(网络)竞价平台,在(略)午10时00分整,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电子(网络)竞价系统(http://(略)com/),采用互联网一次、多次报价、复式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时间结束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竞价人为竞得人,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即为成交。最终报价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7.签订《成交确认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8.《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成交结果在**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十三、意向竞价人每轮回的出价都需要严肃、慎重地考虑,报出自己所认可的应从数额,意向竞价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损失费。

十四、通过(略),(略)交确认书》:

1.竞得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与公章。

3.如委托代理的(略)。

4.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农交中心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7个自然日,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清交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如竞价受让人(受让方)未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或签订《转让合同》后未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市两山生态**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受让人(受让方)不得再次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价。

十七、本规则由**市两山生态**管理有限公司(**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县林山乡姜坞村股份经济**社负责解释。

**县林山乡姜坞村股份经济**社

(盖章)

**市两山生态**管理有限公司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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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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