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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2〕1号)精神,鉴于**雅筑1#-3#住宅楼、4#楼(变配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及地下室工程项目已竣工,且施工单位自开工至今,暂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我局根据项目施工单位申请,拟返还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30天)。
1.项目名称:**雅筑1#-3#住宅楼、4#楼(变配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及地下室工程项目
2.施工单位:****
3.项目开工时间:2021年3月5日
4.项目竣工时间:2023年11月23日
5.工资支付情况:该项目已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有关材料,从2021年3月份开工至今,暂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如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该公司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来电向区社管局劳动保障科反映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举报、投诉电话:
****管委会****管理局:0596-****075;
****建设局:0596-****937;
项目部负责人姓名:陈水冬,联系电话:135****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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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