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4-18
****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1: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本次招标主要为道路、排水、景观、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我单位提供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县城市****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36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4年4月28日
原项目名称:****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4-18
****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提问1:我单位****展示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招标文件第 25-26 页提到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如下:
我****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有“数据等级”C 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我单位请问,投标人提供的第一类是否予以认可。
如果不认可第一类,那么第二类我家有施工许可证,有竣工验收报告,但是少了监理单位盖章,我方有业主单位开的证明“因为根据****建设部令第 86 号)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总投资 3000 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工程可不需要项目监理” 。我单位请问,提供甲方证明,竣工验收报告,还有施工许可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县城市****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36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4年4月26日
原项目名称:****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4-18
****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及补疑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变更及补疑公告如下:
一、 变更部分
1、 本项目2024年4月18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中发布的清单控制价文件及ZHZB文件作废,最新的清单控制价文件(含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及ZHZB文件随本次补疑一并发放,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补疑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使用。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由****9530.43元现变更为****9403.40元。
二、 答疑部分
提问1:本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我单位提供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老旧小区改造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符合。
提问2:
根据****建设厅的有关文件和**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本次投标,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为我单位已退休人员(61周岁),投标时按上述要求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的聘用合同、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是否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请予以回复。
答:执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条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要求,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县城市****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36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4年4月23日
原项目名称:****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4-18
****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 ****中心一期、****中心附属工程项目(项目编号:****)质量保证金递交方式增加电子保函形式。
二、 现上传本项目图纸,具体内容详见本次补疑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县城市****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36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薛工
电话:0551-****1304
2024年4月19日